死刑犯A,殺害好友後勒贖。死刑犯陳昱安,砍殺父親111刀。死刑犯鄭捷,於捷運上隨機殺人。「死刑犯」是司法給他們的一個標籤,但這三個人作為人的身分卻為人漠視,而至親所背負之痛,更從來無人知曉⋯⋯。曾以紀錄片《起點》、《我無罪,我是鄭性澤》長期關注司法議題的導演李家驊,這次選擇了三位犯行各異的死刑犯為主角,有人尚在服刑,有人在獄中自戕身亡,有人已遭到槍決伏法。在「殺人償命」的正義大纛前,他們的命運殊途同歸,宛如報廢的物件,但在律師、死囚家屬面前,標籤之後卻是一個個血肉之軀。全片以平實的採訪片段與報導影像,不拘泥於法條本身,而是深刻表達了導演對「人」的處境的關懷,爬梳現代台灣司法死刑史之餘,也引出了對現行體制的叩問。